快来珠海当“岛主”!个人或单位均可申请好消息!《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5月1日正式施行。也就是说,你有机会做个“岛主”了! 这是珠海运用特区立法权,首次就海岛保护及开发利用制定专门法规。两部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对保护珠海市海域海岛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共六十六条,全面梳理了涉海规划,完善了海域保护、海岛保护措施,创设海洋特殊保护区域制度,明确了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加大涉海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明确了开发准入门槛,使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今后有法可依。 全国首个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图片来源:珠海特区报记者 程霖 摄 数据显示,珠海共有大小岛屿262个,其中有居民海岛10个。而根据《规定》,可利用无居民海岛,是指列入全国海岛保护规划,依法经批准可开发利用的,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目前,珠海符合可开发利用条件的无居民海岛有二洲岛、小蜘洲、三角岛、大九洲、杧仔岛、三角山岛、大三洲和小三洲等8个海岛。 “本次《规定》的实施,是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先行探索,填补法律空白,也是全国首个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实施后,符合可开发利用条件的珠海无居民海岛,将采用申请开发,和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开发利用。 “有别于国外‘岛主’式的私人购买私人使用,珠海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将重点围绕生态修复、发展公益及旅游事业等方面展开。”该负责人说。 想当“岛主”应该这样申请 ▼ 图片来源:珠海特区报记者 程霖 摄 1、申请开发无居民海岛的单位和个人,首先需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项目论证报告,并按照国家和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审批程序规定,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 2、用岛单位和个人凭无居民海岛用岛批复文件,向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3、用岛单位和个人还需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实施方案,提请珠海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珠海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经联合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4、凭无居民海岛不动产权证、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实施方案批复文件等材料,用岛单位和个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及建筑、消防、交通、水利、人民防空等其他基本建设手续,无需提供用地批准手续和用地规划许可。 5、无居民海岛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用岛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建筑物、构筑物登记,登记机构将建筑物、构筑物的信息备注在无居民海岛不动产权属证书上。 6、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还应综合考虑海岛资源条件、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等因素。 快转给想当“岛主”的TA !!! 图文信息主要综合自珠海政府网、南方网、珠海特区报。 下一篇: 珠海万通担保2019年4月龙虎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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